一、政策背景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将低空经济、量子科技、商业航天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这标志着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正式成为专项债券支持的重点领域。
二、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 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 比例调整: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