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吊运、物流、巡检等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办理操控员资质、适航审定、运营许可、进行运营管理、市场管理等。
一、基础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无人机相关业务(如航拍、吊运、巡检等)。法定代表人需为中国籍公民。
(二)设备要求:必须购置至少1架符合标准的无人机(微型或轻型),需提供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租期需覆盖申请全过程)。无人机需完成实名登记并粘贴唯一标识码(空机重量≥250克适用)。
(三)人员配置:至少配备1名持有民航局认可执照(如CAAC执照)的操控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机构。
二、核心申请材料
材料类别 具体要求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法人身份证(盖章)、法定代表人合规声明。
设备证明 无人机购买发票/租赁协议、机身序列号照片、实名登记码。
人员文件 操控员执照(CAAC或AOPA)、劳动合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明。
管理制度 《飞行安全手册》《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
保险凭证 至少为2架无人机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提交保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