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8日晚,贵州“村超”贵阳赛区启动仪式上,贵阳市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团队进行无人机表演。(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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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吊运、物流、巡检等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办理操控员资质、适航审定、运营许可、进行运营管理、市场管理等。
一、基础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无人机相关业务(如航拍、吊运、巡检等)。法定代表人需为中国籍公民。
(二)设备要求:必须购置至少1架符合标准的无人机(微型或轻型),需提供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租期需覆盖申请全过程)。无人机需完成实名登记并粘贴唯一标识码(空机重量≥250克适用)。
(三)人员配置:至少配备1名持有民航局认可执照(如CAAC执照)的操控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机构。
二、核心申请材料
材料类别 具体要求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法人身份证(盖章)、法定代表人合规声明。
设备证明 无人机购买发票/租赁协议、机身序列号照片、实名登记码。
人员文件 操控员执照(CAAC或AOPA)、劳动合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明。
管理制度 《飞行安全手册》《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
保险凭证 至少为2架无人机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提交保单)。
探索低空经济的未来,eVTOL无人机技术正悄然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 想象一下,未来城市中,这些无人机如何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从快递配送到空中交通,它们将如何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插画中展示了eVTOL无人机的多样应用场景,让我们一起感受低空经济的魅力吧!🌟
低空经济,崭新时代的风口

在经济发展的壮阔版图中,低空经济正以迅猛之势崛起,成为备受瞩目的新兴领域。它以低空空域为依托,涵盖了从航空器研发制造、运营服务到保障支撑等一系列产业环节,犹如一座蕴藏无限潜力的宝藏,吸引着各方目光。
3月11日,2025年黔东南州退役军人“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班(第一期)在黔东南州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开班,全州50名退役军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15天,采取理论学习与技能实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围绕安全常识、起降操控、飞行技巧等内容开展多样化的应用场景教学,配备救援、农业、航拍、环保等类型的无人机设备,覆盖航拍摄影、农林植保、地面勤务等各领域的就业方向。培训结束后,为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无人机AOPA驾驶员合格证,并做好就业推荐等后续服务,努力实现退役军人“即退即训即就业”的工作目标。
培训期间,邀请党校教师开展思政教育,并组织学员重温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词,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学习热情和内生动力。参训的退役军人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将倍加珍惜这次培训机会,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作风,努力学好技能本领,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2024年被称为中国低空经济发展“元年”。中央政府和地方省级政府已经将发展“低空经济”写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或出台相关的行政指导意见或者行动方案。在国家政策和相应立法推动下,低空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新支点,对其中涉及的政府管制基础及其逻辑基点、产业管制价值目标和管制措施的设定、一系列空域权利和产业经营自由的法治保障及监督诸问题,均需做系统性的法学和法治思考。
一、低空经济政府管制的逻辑起点:低空需求与空域释放
与既往的经济业态不同,低空经济以新技术、新工具及其组合关系为基础,以特定空间作为资源依托。低空经济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空域及其空间既是空域权利的客体、载体,同时空域及其空间本身也是一种新资源、新财产,因此空域需求及空域释放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关键。
(一)新技术新产业催生新的空域需求
伴随制造、航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当代社会出现了新型飞行载具、无线通信技术、自动搜索以及自动化决策技术,它们被统称为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产品技术。通用航空装备产品谱系包括大中型固定翼飞机、高原型直升机、无人机、智慧空中出行(SAM)装备、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aircraft,eVTOL)以及新型发动机等通用航空动力产品,还包括机载、任务系统和配套设备标准化模块化发展,以及5G、卫星互联网等无缝通信与监视、数字导航、智能化空域管理网络等。
【摘要】2017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力促进两化融合及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强化产业竞争优势。《指导意见》统筹促进产业发展和强化安全管控的要求,坚持以发展促进安全,以安全保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加快培育优势企业、拓展服务应用领域、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强化频率规范使用、推进管控平台建设、推动产品检测认证,促进我国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标准规范”,“坚持安全发展,技术管控”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产业发展阶段目标。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技术水平持续领先,企业发展取得突破,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管控手段不断完善。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产业规模、技术水平、企业实力持续保持国际领先势头,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及产业体系,实现民用无人机安全可控和良性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装〔2017〕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民用无人机制造业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在个人消费、植保、测绘、能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消费类无人机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能引领全球发展水平的高科技产品之一,已成为中国制造的新名片。但民用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检测认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监管手段滞后、行业应用类无人机部分核心技术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