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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通用机场建设运营迎来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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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1日,我国通用航空领域迎来里程碑式改革——《通用机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生效。新规以“放管结合、分类分级”为核心,重构通用机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低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本文深度解读政策亮点,助您抢占通用机场合作先机!

  一、政策背景:低空经济崛起,通用机场成战略支点

  国家战略驱动:2024年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定位为“新增长引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发展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   行业痛点破解:新规针对通用机场“审批复杂、监管重叠、建设成本高”等难题,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推动“建得起、用得好、管得活”。

  二、核心改革亮点:分类分级,放管结合

  1.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激发市场活力   按物理特性分类:跑道型、水上机场、直升机场,差异化制定建设标准(如飞行区指标Ⅰ≥2的跑道型机场需初步设计,其他可直接施工图设计)

  按社会属性分级:   A类(对公众开放):细分为A1级(服务10人以上航空器载客)、A2级,强化安全运营要求(如应急救援、净空保护)。   B类(非公众开放):简化备案流程,仅要求满足基本运行条件,降低中小型项目准入门槛。

  2.场址管理:权责明晰,加速项目落地   地方政府主导布局:通用机场选址由地方政府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仅对场址的飞行安全及邻近影响出具行业意见(重点评估起降要求、空域兼容性)。   豁免非关键审查:改扩建机场新增跑道、水上起降区等需行业意见,其他扩建内容(如机坪扩建)无需审查,缩短审批周期。

  3.许可与备案:分层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A类机场:实施“使用许可制”,明确申请材料、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内),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民航局制定检查计划)。   B类机场:全面“备案制”,取消直升机场备案限制,仅需动态更新运营信息,备案信息社会公开

  4.安全运营:分级管控,筑牢底线   A类机场:强制要求制定鸟击防范、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施工需提交风险管控方案。   B类机场:仅需建立基本应急处置机制,鼓励建立飞行场地维护台账

  三、合作机遇:政策红利释放,三大赛道爆发

  1.基础设施投资:县域经济新引擎   政策支持:新规明确地方政府为通用机场建设责任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如PPP模式)。   重点区域:中西部县域(如福建永泰、湖南长沙)加速布局A2级机场,配套低空物流、应急救援网络。

  2.低空产业生态:场景应用加速落地   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A1级机场优先试点城市空中交通(UAM),如上海临港、深圳前海。   无人机物流:B类机场可承接无人机配送枢纽建设,如顺丰在江西赣州打造的“无人机+通用机场”物流网络。

  3.产融结合:政策工具包赋能   产业基金:多地设立低空经济专项基金(如广东200亿元),支持机场配套产业(航空制造、维修培训)。   土地政策:通用机场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四、企业行动指南:抢占先机的四大策略   1.精准选址:优先布局“空域条件优、产业基础好”的县域(参考民航局《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模式创新:探索“通用机场+文旅综合体”(如武夷山直升机观光)、“机场+产业园”(无人机研发制造基地)。   3.技术赋能:引入智慧机场管理系统(如AI净空监测、无人机交通管理平台),降低运营成本。   4.政企协同:联合地方政府申报国家级低空经济示范区,争取专项债、税收优惠支持。

  五、常见问题答疑

  Q:新规实施后,已建成的通用机场如何调整?   A:已运营的A类机场需在1年内完成合规性评估,B类机场需补充备案信息。

  Q:如何申请A类机场使用许可证?   A:登录民航局政务平台→提交场址报告、应急预案等材料→民航地区管理局20个工作日内反馈。

  结语:《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的落地,标志着我国通用航空管理迈入“精细化、市场化”新阶段。作为低空经济的核心载体,通用机场正从“政策限制区”转向“投资蓝海”。立即行动,抢占政策红利,共筑低空经济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