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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将低空经济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正面清单”。同时,公布“自审自发”试点省市如下: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山东省(含青岛)、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四川省及河北雄安新区。

  网上已有一些关于专项债申请的文章,大都内容繁杂,大家很难读明白缺乏实用性。所以我们特整理出“五步法”,让大家三分钟即可看懂,并在后面附上实操案例和需要注意的一些要点,非常值得收藏以备需。

  第一步:项目选择与定位‌

  低空经济项目通常涉及航空器制造、农林植保、空中旅游、物流运输、应急救援、飞行培训等领域,想要申请专项债,我们应当首选符合政策支持并具有明显收益性的项目类型。以及优先选择那些与地方政府战略规划相关联的项目,如支持地方新质生产力发展、帮助产业进行优化转型和升级,以及带动就业和提升经济效益的项目‌。这是战略方向的规划,路径偏离只会做很多无用功。

  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

  低空经济是全球竞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贵州省在现有交通、大数据、新能源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低空经济小镇是更适合贵州省产业发展基础和经济社会特色的低空经济小范围试点。应尽快探索“大数据+新能源+民族特色”的低空小镇特色发展路径,打造全国低空经济示范标杆。

              低空经济小镇的产业基础

  贵州省公路总里程达2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9000公里,为低空经济小镇奠定了陆运交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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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将低空经济、量子科技、商业航天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这标志着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正式成为专项债券支持的重点领域。

  二、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 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 比例调整: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

  2024年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布《通用机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健全了通用机场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了通用机场建设、使用许可及备案、运营等各个阶段行业管理要求。《规定》发布的背景是什么?《规定》在编制方面有哪些考虑?《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现就上述问题为广大读者进行解读。

  问:《规定》的发布基于什么样的背景?

  答: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3月,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定位为新增长引擎;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通用机场作为通用航空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服务低空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自2016年起,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中国民航局要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通用机场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审批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支出责任。为通用机场管理改革奠定了政策基础。

  去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52号文)规定,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明确将低空经济纳入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正面清单”,允许其用作符合条件项目资本金。而且资本金占专项债总额度由25%提升到了30%,这意味着低空项目会更多或者更大,低空基建的资金来源有望进一步落实!

  一、低空经济:肉眼可见地再爆发

  (一)国家层面政策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范畴,提出“发展通用航空和无人机物流”。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3月全国两会将“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末,五省六市先行先试,湖南、四川、海南、江西、安徽成为首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份,中央空管放开600米以下空域给合肥、杭州、深圳、苏州、成都、重庆六市开展eVTOL试点,2024年也被称之为“低空经济”元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专项债申报领域采取“负面清单”方式管理,意味着除负面清单设计的领域外,其他领域均可申报专项债。参考低空经济涉及的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及不同应用场景,可以尝试申报专项债作为资金来源的项目类型如下展开讨论:

  一、项目包装思路


  01 交通基础设施

  通用机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可用于新建或改扩建通用机场,包括机场跑道、停机坪、航站楼、塔台等设施的建设。例如,某平原通用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专项债券的支持,完善了机场的基础设施,提升了当地的低空交通便利性,为通航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为响应国家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低空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eVTOL等低空飞行航空器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的全链条生态体系。2024年3月,北京泓创智胜咨询有限公司开始低空经济产业的相关研究和调研,并辅助广东、浙江、安徽等政府、企业客户开展低空经济规划、项目谋划、产业招商、向上资金申请等服务,现就低空经济相关项目在申请专项债券方面的谋划做如下梳理。

  一、背景及概念

  低空经济包括 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以及综合服务四个方面,横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根据产品类型不同,又可分为通用航空、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三个产业形态。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包括交通出行、物流配送、农业植保等方面,具有空间多维性、产业整合性、技术经济性的特征。

  2025年,低空经济作为新时代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在国家顶层规划与地方实践探索的双重驱动下,实现了从概念热点到实质性发展的跨越。本文旨在全面梳理2025年度低空经济产业政策,深入分析其政策导向、实施效果及未来趋势。

  一、国家层面

  • 战略规划与组织架构

  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司成立:标志着低空经济正式纳入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与管理体系,负责统筹协调低空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项目审批等。

  2024年被称为中国低空经济发展“元年”。中央政府和地方省级政府已经将发展“低空经济”写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或出台相关的行政指导意见或者行动方案。在国家政策和相应立法推动下,低空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新支点,对其中涉及的政府管制基础及其逻辑基点、产业管制价值目标和管制措施的设定、一系列空域权利和产业经营自由的法治保障及监督诸问题,均需做系统性的法学和法治思考。

  一、低空经济政府管制的逻辑起点:低空需求与空域释放

  与既往的经济业态不同,低空经济以新技术、新工具及其组合关系为基础,以特定空间作为资源依托。低空经济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空域及其空间既是空域权利的客体、载体,同时空域及其空间本身也是一种新资源、新财产,因此空域需求及空域释放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关键。

  (一)新技术新产业催生新的空域需求

  伴随制造、航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当代社会出现了新型飞行载具、无线通信技术、自动搜索以及自动化决策技术,它们被统称为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产品技术。通用航空装备产品谱系包括大中型固定翼飞机、高原型直升机、无人机、智慧空中出行(SAM)装备、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aircraft,eVTOL)以及新型发动机等通用航空动力产品,还包括机载、任务系统和配套设备标准化模块化发展,以及5G、卫星互联网等无缝通信与监视、数字导航、智能化空域管理网络等。

  2024年以来,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在改革驱动、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的多重推动下,正在全国快速地发展,成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2024年低空经济十个方面的发展态势

  2024年被称为“低空经济元年”,全国呈现一派如火如荼、百舸争流的喜人局面。这一年低空经济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以下十方面:

  1、政策推动,部委统筹

  2024年, “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分别写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中包括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低空经济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利好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