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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空经济作为新兴的经济形态,具有辐射面广、产业链条长、成长性和带动性强等特点。目前,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快速培育阶段,产业环境持续优化,产业链基础良好。但同时,低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关键核心技术仍较薄弱、市场体系发展滞后、管理体系建设亟待完善等问题。对此,应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夯实低空服务基础设施支撑,强化低空经济核心技术攻关,带动技术突破和应用迭代发展,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进一步探索多样化、可持续的低空经济价值释放路径。

  一、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快速培育阶段

  低空经济是在低空空域内(通常为1000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可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体,以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商业活动或公共服务领域融合发展的一种综合性新经济形态。2021年以来,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快速培育阶段,产业发展迎来新契机。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达到5059.5亿元,预计2026年将超过1万亿元,至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

  【快速导读】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突破5000亿元,达到5059.5亿元,增速高达33.8%。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数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到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低空经济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形态,随着直升机、eVTOL、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快速发展,其应用范围正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的多个领域迅速拓展,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交通、卫生等多个国民经济行业,不仅赋能了多个行业的发展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技术的成熟和政策的支持,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正在不断丰富,低空经济的商业化运营将加快推进。eVTOL等新型航空器的商业化运营有望在未来几年内实现,包括无人机配送、载人飞行应急救援、工业场景巡检等多个领域,这些应用场景的拓展将推动低空经济向更高层次和精细化方向发展。

  1.低空+城市出行

  ▲ 城市空中交通(UAM):利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新型航空器,实现城市内的点对点空中运输,缓解地面交通拥堵,提供便捷的空中出行方式。eVTOL是低空城市出行的主要技术载体之一,它结合了汽车与飞机的优点,具有垂直起降、低噪音、环保等特性,适用于城市短途出行。众多企业纷纷布局低空城市出行领域。例如,T3出行正在探索“地面+空中网约车”的新业态;亿维特航空、沃飞长空等企业在eVTOL的研发和生产上取得了显著进展。

低空经济起飞前还需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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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副局长董志毅接受新华网《论道低空经济》栏目采访时指出,从全球通用航空历史发展规律来看,通用航空产业从其诞生起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需要长期培育的耐心产业,而以通用航空为重要发展平台的低空经济更是一个持之以恒的需要长期发展的耐心经济 (新华网|董志毅:通航产业是耐心产业,低空经济是耐心经济)。低空经济所需的耐心受到各界关注。

  而在今天12月23日,中央党报《经济日报》也刊发文章《低空经济起飞前还需长跑》,聚焦2024年最火热的概念“低空经济”,分析了“为什么偏偏在今年,低空经济迎来爆发式发展?”。文章同时指出,低空经济方兴未艾、前景广阔,不过产业特性决定了这不是一个能够快速回笼资金、看到收益的行业,“行业一边势头火热、一边增收不易的处境,估计还会持续不短的时间”。文章指出,种种因素叠加,注定了低空经济“起飞”前将是一场长跑,参与的各方都得多些耐心。行业呼唤耐心企业,能够放眼长远,专注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和场景拓展,让低空消费更快普及;鼓励耐心资本,相信行业的长期价值,不因短期利益盲目跟风炒作;需要耐心政府,既科学合理规划,又遵循市场规律,让行业在安全、有序中发展。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推动我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我区空域、区位等优势,以创新研发和场景应用为牵引,统筹推动低空装备制造、场景应用、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发展,培育发展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高地。

  到2024年底,启动低空场景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试点,加速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规划与布局,引进先进的低空装备制造技术,推动首批重点项目落地,初步构建低空经济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到2025年底,在空域条件优越、基础良好的城市先行先试,建成一批标杆性示范应用场景,完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深化低空装备技术研发与合作,低空装备产业链初步形成,低空经济规模显著扩大。

  到2026年底,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用场景规模化运营,低空装备产业链基本形成,低空经济规模不断增长,我区成为面向东盟的低空场景服务方案供给地和低空装备研发制造基地。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 发布于 行业标准 来自

  2024年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通用机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规定》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规章的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通用机场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服务低空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为建设好、发展好通用机场,自2016年起,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通用机场的布局规划和建设审批工作,确立了通用机场管理改革的总思路,为通用机场管理改革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规章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规定》立足于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为地方事权的总基点,以安全发展为前提,坚持分类分级、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指导原则进行编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通用机场减少制度性约束。与此同时,在前期《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的探索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分类分级方式,按照建设规模、保障载客人数和是否对公众开放,分类分级提出管理要求。《规定》共有8个章节、七十九个条款。分别为总则,场址管理,专业工程建设管理,名称、使用许可及备案管理,安全和运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