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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民航局网站公示《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相关补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2026年民航通用航空、中小机场、安全专业项目和教育培训资金预算方案。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21日。

  根据此次公示的2026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共有224家单位拟获得补贴7.8161亿元。其中,拟补贴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14家;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拟补贴金额最高,为1.0516亿元。中小机场补贴方面,193个中小机场拟获补贴金额达25.836亿元。

民航官网截图

  《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共计20条,分为总则、一般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和附则五章,重点对跳伞飞行服务的定义、分类、监管职责分工、准入要求、一般要求、安全要求、合同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监督检查要求等进行详细规定,构建了跳伞飞行服务市场标准化管理框架。

            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用航空跳伞飞行服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通用航空跳伞飞行服务的市场管理。

  第三条 跳伞飞行服务是指通用航空企业使用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运载跳伞人员到达指定空域并收取费用的飞行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通用航空空中游览市场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民航局制定《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于 2025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通用航空空中游览的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空中游览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当符合民航运行规章及本办法规定。

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截至2025年8月6日,全国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801家,具体许可信息见附件。

  如需实时查询最新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信息,可通过“民航智慧监管平台通用航空管理系统”(https://ga.caac.gov.cn/gacaac/home_ca.html)中的“综合检索”功能模块查询。

  附件:全国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信息(截至2025年8月6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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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吊运、物流、巡检等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办理操控员资质、适航审定、运营许可、进行运营管理、市场管理等。

  一、基础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无人机相关业务(如航拍、吊运、巡检等)‌。法定代表人需为中国籍公民。

  (二)设备要求‌:必须购置至少1架符合标准的无人机‌(微型或轻型),需提供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租期需覆盖申请全过程)‌。无人机需完成实名登记并粘贴唯一标识码(空机重量≥250克适用)‌。

  (三)人员配置‌:至少配备1名持有民航局认可执照(如CAAC执照)的操控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机构‌。

  二、核心申请材料

  材料类别  具体要求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法人身份证(盖章)、法定代表人合规声明‌。

  设备证明‌  无人机购买发票/租赁协议、机身序列号照片、实名登记码‌。

  人员文件‌  操控员执照(CAAC或AOPA)、劳动合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明‌。

  管理制度‌  《飞行安全手册》《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

  保险凭证‌  至少为2架无人机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提交保单)‌。